登录  
 加关注
   显示下一条  |  关闭
温馨提示!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,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,请重新绑定!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》  |  关闭

赵同峰的博客

欢迎光临!爱好古体诗词、散文,请您指导!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关于我

安徽省芜湖市人,公务员。 中华诗词学会会员, 安徽省诗词协会常务理事, 安徽省芜湖市诗词学会常务理事, 安徽省芜湖市诗人协会理事, 安徽省无为县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, 安徽省无为县自行车运动协会副会长

魂牵梦萦四十五年(原创)  

2012-01-04 12:59:27|  分类: 默认分类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  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  |
魂牵梦萦四十五年(原创) - 赵同峰 - 赵同峰的博客

 

魂牵梦萦四十五年

    2011年度已经过去,过去的一年中,经过了很多事情。有的如过眼云烟,有的却是铭心刻骨。孩子大了,人在省城合肥工作,却在无为买了房子。并且是用我的名字,做了公积金贷款。我将全部积蓄都拿了出来,只够首付。为此,不仅做了公积金贷款,还做了商业贷款,另外还向亲属们借了十多万元,才将房子买成。买成了房子,我也就自然成了“房奴”。虽然,成了“房奴”的日子不好过,但我却是高兴的。

    关于房款,我与孩子两人共同还,虽然是以我的名义,却是专为孩子买的。孩子要求给我们留一个单独的房间,便于我们和孩子们共同居住。这样,我们老两口与孩子在一起的时间就会更多了。

    最为令我兴奋的是,四十五年前,现实社会与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。当时,才十岁的我,在无为县城杏花泉小学读书,属于县城的人,有正式的县城户口。如同经历了大地震,一觉醒来,我从县城搬到了开城集镇,在开城集镇完成了我的学习阶段。从此,经历集镇知识青年下放农村参加集体劳动。到参加工作,都没有离开过集镇。就是教师改行后,仍然还是在乡镇工作,没有脱离乡镇。经过多少次努力,却没有任何希望再回到无为县城。

    孩子大了,已经超过了晚婚的年龄。根据孩子的选择,准备在无为成家。用我的名义,与我共同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。使我的名字,从2011年起,正式回到无为县城。这是太长的回城经历,竟然是四十五年。这是我一生都难以忘怀的大事,在我退休之前,经过了魂牵梦萦的四十五年后,回到了有我童年梦想的无为县城。

  评论这张
 
阅读(277)| 评论(13)

历史上的今天

评论

<#--最新日志,群博日志--> <#--推荐日志--> <#--引用记录--> <#--博主推荐--> <#--随机阅读--> <#--首页推荐--> <#--历史上的今天--> <#--被推荐日志--> <#--上一篇,下一篇--> <#-- 热度 --> <#-- 网易新闻广告 --> <#--右边模块结构--> <#--评论模块结构--> <#--引用模块结构--> <#--博主发起的投票-->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页脚

网易公司版权所有 ©1997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