岂有此理
国庆长假过去,每年的国庆,都会给我们留下美好的回忆。然而,有一年国庆节日,却有一件不愉快的事,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。
那是国庆节日中,我们十来个朋友出门旅游。来到一个中等城市,也是自古以来文学著名的地方。直到现在,在中国文学史上,还是有名的文学派系。我们这些人,喜欢遐想。找到一个颇有诗意的宾馆,名字为:满堂红,我们欣喜若狂地住下。因为人多,大家也累了,希望早点进房间,洗洗脸,喝喝水。宾馆的老板善解人意,讲好了等大家休息一会,再到总台办理手续。
我们一道的共十个人,全是男士,刚好五个标准间。大家商量好了,各个房间的费用以房间为单位付。我与一位朋友住206室,当我们两人一道去总台付房费时,总台小姐一看记录。说我们的房费已经付过了,我们解释说:肯定没付。小姐聪明,马上改口说:那可能搞错了,你们再付给我。我们想了想,小姐已经搞错了,我们再给钱给你,岂不是错上加错?有人付了我们的房费,如果是我们一道的朋友代垫的,我们应当付给代垫的朋友。若是小姐记帐错了,也要说明是与谁搞错了,我们再付费不迟。我们明确地告诉小姐:错了不要紧,搞清楚是与谁搞错了,你到我们房间拿钱就行了。
谁知,这位小姐倒打一耙,明白我们的朋友,说我们不付房费。我们的朋友带着小姐到我的房间讨钱,我们没讲二话,将钱给了小姐。给过钱后,我下楼到总台,问小姐:没交房费,是你讲的,还是我们告诉你的?讲过了,搞清楚后,到我们房间拿钱,你为什么讲我们不给钱?小姐还不认错,我发起火来。宾馆的负责人来后,我说明了情况。负责人责令小姐认错,这位小姐才极不情愿地认了错。事情过去了,却在我的心中留下阴影。在这个社会上,有的人,有的事,就是不通情理,让人增添烦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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